第一个月工资到账了,如何查询纳税明细?
添加时间:2025-08-05
什么是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需要我自己去缴吗?
完全不用!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会帮你预扣预缴。您只需在新入职时做好这两件事:
1.向单位提供手机号码、身份证号、银行卡、联系地址等基本信息;
2.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据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下载更新同步数据。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如何计算?
扣缴义务人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1.累计减除费用:
对于新入职的大学毕业生来说,每人每月有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可扣除从年初开始计算的累计减除费用。比如,一名大学生2025年7月份毕业后进入某公司工作,公司发放7月份工资,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用35000元(7个月×5000元/月)。
2.累计专项扣除:
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3.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包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