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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获批零资本注册公司 一址可多照

添加时间:2013-04-29

 

        据新华社电 作为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广东省工商局近期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珠三角深圳、珠海等4市部分地区试行零资本即可注册公司,同一地址可以注册为多家企业的“住所”,经营范围除许可经营项目需凭批准文件外,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批复,批准深圳市、珠海市、东莞市、佛山市顺德区开展商事登记改革试点。


  商事登记改革试点地区企业的部分登记事项在营业执照上可作特殊调整:


  (1)在“住所”登记事项上,可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企业可以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可以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在其营业执照“住所”栏可以载明营业场所地址;同一地址也可以作为多个企业的“住所”。


  (2)在“实收资本”登记事项上,可在相应栏目中载明“人民币零元”字样;而对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实收资本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


  (3)在“经营范围”登记事项上,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依企业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门类或者大类登记企业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栏统一加注“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广东省工商局将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进行商事登记改革的政策绩效评估,总结试点经验,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全省乃至全国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创新积累经验。【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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