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创业 >

东莞商事改革新政以来新增市场主体同比超四成

添加时间:2013-04-29

 

        东莞将涉及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项目的相关审批事项,从改革前的188项压减到改革后的109项,减幅达42%,成为全国涉及市场主体和经营资格审批事项最少的地级市。图为商户在东莞市大朗镇工商分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事宜。

  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将在广东调研的第一站选在东莞。

  记者在调研座谈会上获悉,去年12月到今年3月,全市共新增市场主体30595户,同比增长40.88%。改革综合效应已经得到显现:今年1—2月,全市合同利用和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协议利用内资金额、税收总额、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均得到明显增长。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3.6%,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5.7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投资21.93亿元,增长29.8%。

  商改“东莞模式”的核心是“宽进严管”,既最大限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给审批做“减法”,又注重登记后的多部门协同监管责任,给监管做“乘法”。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东莞模式”是“微创手术式渐进式改革”。所谓“微创”,是指东莞商改没有突破现有的法律框架,最大程度保留了现有的一些模式,没有“伤筋动骨”。“渐进式”是指东莞商改从去年5月试点到12月全市铺开,至今一直在不断完善中,小步快跑前进。这使得“东莞模式”对于其他地级市的商改具有相当的可复制性,是探索深化“东莞模式”最重要的意义所在。这一点昨天也得到总局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宽进” 一个相关审批最少的地级市

  东莞市目前共有各类市场主体546618户,其中,个体工商户387978户、私营企业128610户、内资企业13477户、外资企业12055户、三来一补301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7户,市场主体数量在全省地级市中排名第一。

  有人形容过去的工商登记注册就像个“喇叭口”,口窄肚大。“先办证后发照”的模式将不少市场主体挡在门外。而登记注册后,某些有前置审批职能的部门工作人员以审代管,对入了门的市场主体监管不及时、不到位。这些,都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也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去年12月,东莞在大朗镇试点基础上,在全市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为全国首个全市范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地级市。“工商登记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成为改革的基础和关键。这是为了解决“喇叭口窄”的问题。

  东莞将涉及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项目的相关审批事项,从改革前的188项压减到改革后的109项,减幅达42%。前置审批仅保留28项涉及主体资格的审批,涉及经营项目的81项审批全部改为后置。群众开办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从“先办证后发照”变为“先发照后办证”。东莞也成为全国涉及市场主体和经营资格审批事项最少的地级市。

  此外,东莞还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经营场所限制等措施,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在尚保留的审批事项中,东莞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目前,各部门审批时限缩减幅度超过20%的部门占部门总数的59%。

  目前,全市基本实现了排队取号不超过5分钟,等候不超过1小时,执照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发出,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在大朗镇,去年5月4日至今年4月9日,累计受理业务36864宗,日均(工作日,下同)受理165宗,最多一天达到420宗。同期发出营业执照5285个,日均发照24个,比增70.5%,增幅全市第一。该镇近70%的部门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

  此外,东莞还积极实施商事主体年检验照备案制、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年检等措施。去年5月,东莞推出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检系统,1351户外资企业成为首批上线用户。今年已有1562户企业新申领数字证书并进行网上年检。预计到今年底,将有6000户外资企业实现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检。今年3月,东莞正式启动网上登记平台,初步实现了工商登记从8小时向24小时服务转变。

  “严管” 一个平台管住54万市场主体

  对于地方发展而言,“放得开”固然重要,“管得好”也不可或缺。

  市商改办负责人说,过去主体资格和经营项目只需要工商“一个路条”。现在工商发了主体资格“路条”,涉及经营项目监管的30多个部门还需要各自发放“路条”。一方面要严控市场主体只拿工商“路条”就开门营业的风险,另一方面后续监管部门也需要从“等人敲门”转变为“出门找人”,还需要找得快、找得准、找得全。

  这就需要“严管”。东莞正在摸索在现有制度框架内适合东莞实际的“严管”模式。

  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开展活动的合法凭证,也是部门监管的依据。与其他商改城市不同,东莞基本没有改变营业执照原有式样,保留了原有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等内容。对许可经营项目,作出“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的执照标注,对市场主体作出警示。执照上采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规范用语,统一经营范围的表述,方便后续监管部门的识别预判与重点跟进。这成为后续监管的基础。

  东莞以工商登记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工商部门将每天登记变更数据发送至平台,经后台处理后将需办理经营项目许可的市场主体信息即时发布给后续监管部门,大大增强了部门监管的时效性与指向性。同时,各部门数据还可以进行交叉对比,能及时发现应办未办相关经营项目许可,甚至未办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每个监管部门的审批、检查数据,都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追查、监管的提示,实现部门监控能力的倍增。

  比如,在烟草专卖领域,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共享平台及时掌握每天烟草零售市场主体情况,监管指向性非常强。

  又如,过去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往往需要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采取大水漫顶式检查。通过共享平台,各部门能发现和掌握涉及本部门监管职责内的市场主体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效率大大提高,使有限的监管资源发挥最大效能。

  各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作出的处罚结果或催办提示须限期上传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形成“黑名单”,相关监管部门根据其违规或失信行为的关联性,对相应业务进行重点监管,提高市场主体的违规成本。

  截至2013年3月底,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已完成56个部门442类目录1182万条数据的录入。工商登记信息实时上传至平台,部门依此实施许可和监管,60%的部门承诺提取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监管。相比目前全市54万个市场主体,平均一个主体有相对应的数据20多条。在海量、动态、关联数据下的监管,实现了商改的“放而不乱”。

        商改一项推动改革的改革

  “宽进严管”是东莞商改的核心,也是最可供其他没有立法权城市学习借鉴的经验。但商改的意义不仅在于此,商改还推动了整个监管机制的重构,并成为东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最重要推动因素。

  在微观上,共享平台的数据不仅有利于政府部门管住市场主体,也能成为管住监管部门的基础。在共享平台上,每条新登记的市场主体数据都必须做出回应,由相关科室、分局实施相应的监管;每次监管活动都必然留下纪录,形成相应数据;每条监管数据都要纳入考核评价,形成工作反馈。这样就形成了一条闭环运行的责任链。各后续监管部门信息处理响应速度、现场核查跟进情况和交叉比对复核情况都能一目了然。

  如大朗镇共享平台上可以查询到,去年5月4日至今年4月10日,当地发出的5000多个执照中,有27个主体需要办理消防登记许可,已经办理了26家,消防部门监督检查26次。在此期间,消防部门共登录了108次。如果有某个部门出现明显懈怠,监管不力的情况,在平台上能得到实时体现。

  在宏观上,一批审批项目的取消或者前置改后置,意味着政府监管机制和行政流程的再造。某些习惯了“以审代管”“等人敲门”的部门工作人员会发现面临着较大的挑战。这样倒逼政府部门必须从自身实现职能改革、审批改革,逐步下放权限,简化程序,明晰监管职能。

  工商部门是“倒逼”的典型代表。工商部门窗口服务上从商改前的“以我为主”转变为现在的“以群众为主”,从咨询领表、排队等候、受理审批、发放执照等各个环节进行综合考虑,并且对窗口进行全流程的标准化改造,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去年12月份以来,全系统服务窗口的作风投诉下降九成,在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测评中,工商连续4个月名列第一。市局窗口商改后达到了作风“零”投诉。

  在行政审批上,东莞以商改为示范,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目前已出台第一批审改目录,共压减行政审批事项296项,其中取消239项,减幅达41.3%。

  期待一个可以复制的“东莞模式”

  正如经济发展的“东莞模式”正在转型升级“爬坡越坎”一样,商改“东莞模式”同样也面临一些需要更高层级解决的问题。

  在昨天调研会上,东莞建议上级支持东莞保留商事登记营业执照的现有样式。同时,在国家层面明确电子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及促进其在相关领域的广泛应用。在商改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准入前端放开了,后续监管法条如何衔接等。地方性商事登记制度的方案和规范不能完全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商改是对现行登记、审批、监管制度的重构,必须有相应重构的法律框架支撑。东莞建议国家层面加快重构与商事登记改革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

  东莞还提出,希望省有关社会法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政策尽快实行,同时协调中央、省有关部门下放审批、监管和执法权力,实现审批提速。目前东莞保留的81后置审批中,超过40%涉及中央和省审批,有照无证市场主体在审批环节的滞留,影响了商改效果。东莞将根据实际提出建议国家和省下放审批的事项,或推动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压减审批时限的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后续监管的压力。目前,东莞15个部门已向大朗下放涉及市场准入的相关审批权80项。

  “东莞模式”证明,在没有地方立法保驾护航、没有实施大部门制改革的大环境下,在当前企业自律、诚信基础和市场监管仍然比较薄弱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分步推行是实施商改的现实选择。在实施商改过程中,必须坚持便捷登记、审批提速和协同监管的环环相扣。对现有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的冲击较小,并同步实施了协同监管,成为“东莞模式”可供复制的鲜明特点。【记者 段思午   来源:南方日报  2013年04月12日】 

 
Copyright © 东莞市邦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详询:【400 669 8435】 粤ICP备13011055号-1

 {$alljibenziliao_array[0].b_jibenziliao_i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