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打造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东莞模式”
添加时间:2014-04-21
4月16日,东莞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东莞商事改革后续监管措施。
东莞阳光网讯 (记者邵蓝)随着东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在已有的“宽进”基础如何上加强“严管”已经成为当前改革的重点。东莞市政府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多部门负责人向媒体解读了东莞商事改革后续监管的系列举措。
后续监管怎么管?能否管得住?
“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这是东莞为商改后续监管建立的“东莞模式”。这一模式是否能在“宽进”之后为监管织起一张“疏而不漏”的大网?
东莞市工商局副局长周锦辉介绍,根据规划,该模式通过依托电子执照平台的信用体系建设、多部门相互配合的协同监管体系、畅通的投诉举报机制与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介入监管,来实现多层次、网络式的监管体系。
其中,具有网上亮照、信用公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功能的电子营业执照平台由市工商局牵头建设。其在后续监管中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该平台将成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一个跨部门平台,企业基本信息、审批许可、违法不良信息、表彰奖励信息都将显示其中,如有经营异常情况也将显示。如此,企业的信用状况将被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实现倒逼企业诚信自律。
而部门协同监管体系则属于“主动出击”型。据介绍,我市目前已经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开设了后续监管模块,组织各部门梳理许可经营项目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的规范表述,形成与许可部门一一对应的经营范围关键词目录。今年一月份该模块已经正式上线应用。工商部门每天将新登记信息上传到系统后,各个后续许可部门将可以接收到相应的推送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新登记企业的监管,并将审批、监管结果上传系统。通过这一系统部门监管从“等人敲门”转为“出门找人”,强化了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社会组织将被引入监管体系 在“东莞模式”的后续监管中,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也将被引入,这一“生力军”将在后续监管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呢? 根据《东莞市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我市将建立健全“法人地位明确、治理结构完善、筹资渠道稳定、制约结构健全、管理运作科学”的现代社会中介组织制度,形成法律监督、自律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的社会中介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建立起行业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和自律保障机制。 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利伟中介绍,当前我市有2593家合法社会组织,其中行业协会105个,如果他们能在后续监管中承担起对所在领域的一定监督作用,将使得整个后续监管体系更加严密。当前,我市将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并在结合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绩效评估、诚信评估等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作用,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行业日常经营行为,强化行业自律监督,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利伟中也强调,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对企业的监管并不是代替政府行使行政权力,东莞将对此给出严密预防措施防止“二政府”的出现。 简化公司注册手续未见皮包公司暴增 过去一年多来,东莞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探索中,已逐渐形成了便捷登记、审批提速和协同监管“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该体系充分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2013年12月到2014年三月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3.9万余户,同比增长15.1%,实现近十年来最大增速。 而在4月15日推出的东莞《关于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中,还明确了将进行两项新的样板试点,其中之一是在大朗试点实施住所申报制改革:住所在大朗镇的有限公司及分公司、个人独资或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注册时,申请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报住所(含经营场所,下同)信息,无需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文件,申请人应当对其申报的住所信息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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